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举办2016年全区监测系统污染源监测技术及标准宣贯培训班

29.06.2016  12:57

  为了学习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监测技术规范,提升煤焦化及煤化工企业的监测能力,提高污染源监测数据的质量,推动应急风险源的调查,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2016年6月19~21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在乌鲁木齐举办了“2016年全区监测系统污染源监测技术及标准宣贯培训班”,自治区环保厅监测监察处副处长朱海涌、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站长杨春出席了开班仪式,来自全区14个地州市及重点县市环境监测系统9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开班仪式上,自治区环保厅监测监察处副处长朱海涌代表自治区环保厅祝贺本次培训顺利开班。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站长杨春强调,环境监测人员要发挥自身优良传统,克服监测人员数量不足的困难,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做好我区各项环境监测工作。

  本次培训班旨在做好污染源监测的质量控制工作,提高全区的污染源监测数据质量,全面提升各行业监测技术水平;根据全区污染源的实际状况,参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力求从监测技术上加以突破,研究适应我区污染状况的新技术新方法。本次培训班特别邀请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专家讲解固定污染源废气超低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及监测技术;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专家讲解焦化行业验收监测;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专家讲解污染源监测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此外,还由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的技术骨干就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光化学法监测技术,固定污染源烟气汞的采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全区应急监测风险源基础软件及资料调查表填报等内容同学员们进行交流。

  本次培训内容全都是我区监测技术人员在以往监测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与盲点,尤其是应急监测软件和企业基础信息的填报,对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监测工作有很大帮助。通过此次培训对提高我区环境监测人员技术水平,强化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为我区即将开展的超低排放监测工作进行技术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