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增幅放缓

02.06.2015  20:41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张向阳报道)2015年,乌鲁木齐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较去年下降4个百分点。

    6月1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市人社局了解到,乌市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标准确定: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增长上线为16%,增长下线为3%。与去年相比,基准线、增长上线分别下降4个百分点,下线下降3个百分点。

    记者经对比发现,与前不久自治区公布的工资指导线相比,此次乌市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增长上线都要高于自治区1个百分点,增长下线与自治区持平。

    乌市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乌市和各区(县)辖区内国有、国有控股、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民营、私营等企业。

    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与工会、国资、企业主管部门加强协作,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企业不断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工资支付机制及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企业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