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经信委《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

07.05.2018  21:45

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教育局,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教育局: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创业就业,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优化中小企业人才结构,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8〕20号)要求,自治区经信委和自治区教育厅将联合开展我区“2018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以下简称百日招聘),现将百日招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工信部和教育部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www.sme.gov.cn )和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网www.ncss.cn)共设百日招聘页面,开辟活动专栏,免费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及毕业生求职信息,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至6月29日。自治区经信委在门户网站(http://www.xjeic.gov.cn/)和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xj.gov.cn)设置链接,并在微博(https://weibo.com/231867846?is_hot=1)、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jjxwxgzpt)同时进行宣传,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xjedu.gov.cn/)设置链接。请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教育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区、县(市)经信部门和教育部门,积极组织本辖区的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各类创业就业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二、集聚资源奠定工作基础。请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认真组织和帮助本地中小企业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充分利用已建成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推动创建各类中小企业信息库(中小企业信息库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区域等企业招聘和享受优惠政策所需要提供的信息)。各地州市教育局要认真梳理汇总有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信息,继续推动创建各类高校毕业生信息库(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包含但不限于:创业就业人员基本信息、就业诉求、岗位需求、就业区域等高校毕业生应聘和享受优惠政策所需要提供的信息)。
  三、组织企业进校园。为提高高校毕业生与企业对接成功率,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和教育局组织本地企业走进校园,举办校园现场招聘。各地州市经信委要结合本地区院校分布、高校毕业生生源及就业意向等情况,推荐优质园区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提供适当的岗位,通过网络、现场、入校等线上线下各类招聘形式,与高校毕业生实现对接。
  四、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和教育局要围绕政策服务、创业服务、融资服务、培训服务等方面,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整合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资源,依托各类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窗口,为高校毕业生和创业者提供便捷有效服务。 五、推动开展各类创业对接活动。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和教育局要加强协调,通过推动和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新疆赛区选拔赛暨第三届“创客中国”新疆创新创业大赛、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新疆赛区选拔赛暨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推荐和遴选参赛项目,对优秀参赛项目,要充分利用好各类资金和基金资源予以支持,并提供技术成果转化、孵化场地、培训辅导等全方位服务。  六、做好各项创业就业对接活动宣传工作。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和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大力做好创业就业对接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各类媒体、服务平台、创业基地、高校、服务机构等积极参与和配合,为各类创业就业对接活动提供宣传服务。 七、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和教育局要明确对接活动工作责任,形成工作推进机制;对招聘信息来源和真实性认真审核,并加强对信息采集工作的复核,坚决杜绝虚假信息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准确的信息,确保有序开展对接工作。 八、百日招聘活动结束后,请各地州经信委(经委)和教育局于7月6日前,将各地百日招聘招聘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分别报送自治区经信委企业处(中小企业局)和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国防科工办)        自治区教育厅              

2018年4月27日                         2018年4月27日 

 

 

(自治区经信委企业处  联系人:苏勇  电话:0991-4523436
  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联系人:艾买尔·热合曼  电话:0991-7606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