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厅检查伊宁县2014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人工造林项目

26.08.2016  20:49

8月22日-23日,自治区林业厅重点工程质量管理总站一行2人,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2014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人工造林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省级检查验收,重点是实地查看和内业检查。伊宁县2014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人工造林项目总造林面积8000亩,涉及19个乡镇场。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按20%比例抽取1700.9亩,占总面积的21.3%。

经核实,伊宁县2014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人工造林保存率98.8%,达到验收标准,综合评定得分77分(满分80分)。结合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两点建议:一是造林小班应按国家要求的标准进行划分,不应按技术员的意愿随意划分,建议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此方向的培训;二是部分林果造林地块抚育管理跟不上,存在断带及杂草比树高的情况,建议县林业局督促林农加强抚育管理。对于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局领导表示将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建设全面达标。(张健  王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