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

25.10.2016  13:31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
紧紧围绕总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开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各项工作新局面
陈全国主持会议

      10月19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平安中国建设、社会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揭示社会治理的规律和特点,充分肯定社会治理创新和平安建设取得的新成效,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根本遵循。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综治战线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孟建柱书记的部署要求,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不断提升全区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坚持围绕总目标,始终牢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把社会治理摆到实现总目标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建立健全符合中央要求和新疆特点的社会治理体系。要坚持统筹联动,按照联动融合、开放共治的要求,整合各类资源,加强部门协调,实现一体互动,提高社会治理系统性、整体性。要坚持法治思维,学会用法治思维思考社会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社会问题,不断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治理面临的阶段性特征、深化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突出问题导向,依托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补齐当前社会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努力提升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要坚持源头治理,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坚持公正文明司法,广泛开展“民声大走访、矛盾大调处、隐患大整治”活动,真正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坚持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发挥优势、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提高全区村干部基本报酬、农村“四老”人员和爱国宗教人士生活补助标准的意见》。
      自治区领导雪克来提·扎克尔、乃依木·亚森、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孙金龙、李鹏新、肖开提·依明、徐海荣、哈尼巴提·沙布开、马学军、彭家瑞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