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儿童常见疾病基础知识和临床实践”专家服务团活动的通知

25.08.2016  21:01

新人社函〔2016〕520号

关于开展2016年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儿童常见疾病基础

知识和临床实践” 专家服务团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农业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五批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组织第五批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专家服务团活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赴我区开展“儿童常见疾病的基础知识和临床实践”服务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及人数

全疆范围从事儿科危重症专业、儿科呼吸专业、儿科心内专业、儿科内分泌、儿科血液专业、儿科神经专业、儿童保健专业等专业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汉语水平较好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以少数民族科技骨干为主。培训名额共 110 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专题研修主要内容

儿童流感诊治专家共识;

儿童呼吸机的临床基本知识;

糖代谢的异常对患儿的危害及处理原则;

快速性心律失常的诊断与治理;

急性呼吸衰竭诊治;

儿童休克的识别与治疗;

2015年儿童哮喘GINA方案解读;

小儿心力衰竭及心源性休克的处理;

2015年儿童心肺复苏指南解读;

儿童贫血的诊治;

2015年癫痫持续转台针织指南解读;

疫苗及特殊人群的预防接种等。

三、专家服务形式及授课专家

第五批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专家服务团将采取专家集中专题讲座和专家定点技术指导服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集中专家理论授课、现场模拟培训、多媒体音像示教、与专家面对面答疑研讨、专家定点技术指导服务等方式进行。

授课专家有:

陆 权 教授 上海市儿童医院呼吸科

鲍 岗 教授 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

李豫川 教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李 莉 教授 首都儿科研究所

韩 波 教授 山东省立医院

李璧如 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王 莹 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罗新辉 教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王晓雯 教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孙 岩 教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彭 陵 教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赵晓梅 教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木拉提 教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李水学 教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本次专家服务团活动分为两部分,其中:专家集中授课4天,安排在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8楼会议室举办;专家定点技术支持与服务5天,安排在自治区中医医院、昌吉州人民医院和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进行。

四、组织与管理

本次专家服务团活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授课及技术指导服务,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人民医院具体实施。

五、时间及地点

1.专题研修

2016年9月5日报到,9月6- 9日 学术讲座、疑难病例讨论,9月10日结束返程。

研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病房楼8楼中心会议室

报到地点:乌鲁木齐海天伊家酒店大厅

联系人:杜爽 联系电话:13619916739

海天伊家酒店地址及乘车路线: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40号,老汇源酒店。自治区人民医院往大西门方向,步行5分钟左右至人民路与新华南路交界口即到。可乘坐7路、44路、36路、931路、61路、62路、 528路、51路、910路、35路公交车大西门站下车步行3分钟即到。从机场乘出租车到酒店约50元,乘机场大巴到红山站,再搭乘出租车约10元。

2.专家技术服务

时间及地点:

9月6日:自治区中医医院

9月7-8日:昌吉州人民医院

9月20-21日: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六、其他事宜

专家服务团专题研修班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均由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专家服务团活动经费中列支,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单位自理。

参加专题研修学时计入继续教育。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确定参加专题研修人员,于2016年9月3日前将报名回执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七、联系单位

1.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杜 爽 联系电话:13619916739

联系人:王晓英 联系电话:18999299823

联系人:罗新辉 联系电话:1399926768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刘献红

联系电话:0991-3689696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2.学员报名回执

2016年8月25日

附件1

培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地区和单位

名额

备注

1

伊犁州

7

2

阿勒泰地区

5

3

塔城地区

5

4

博州

3

5

昌吉州

5

6

哈密市

4

7

吐鲁番市

3

8

巴州

3

9

阿克苏地区

11

10

克州

4

11

喀什地区

9

12

和田地区

7

13

克拉玛依市

2

14

乌鲁木齐市

20

15

区属单位

18

16

兵团人社局

4

合计

110

附件2

学员报名回执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民族

单 位

专业技术职务

联系 电话

电子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