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会议精神
本台记者黎想报道:
26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李学军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以及加强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实施办法》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基本依据,树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为我们进一步增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确了要求,对于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年”活动,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增强守纪律、懂规矩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市级四套班子领导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研读、准确把握,以此规范党组织和个人言行。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抓好监督检查,确保《实施办法》执行落地。
会议指出,8月29号以来,自治区党委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全方位、多角度对新形势下新疆稳定发展改革工作,提出了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地推进,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牢,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办好,确保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跟进、全程监督,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坚持奖惩分明,形成奖优罚劣的鲜明工作导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领导伊力哈木·沙比尔、阿不都热依木·阿不力孜、吕德祥、张爱华、刘见明、张文胜、薛斌、于鸷隆、贠书霞、巴哈特·何德尔拜、安征宇、刘成源、艾克拜尔·吐尔洪、张海燕、王国和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