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第三批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市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自治区兵团驻乌中小学,民办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乌鲁木齐市中长期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1-2020)》,大力实施《基础教育人才团队提升工程》,努力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轮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评定工作的通知》(乌教发〔2013〕151号)精神,经区县教育局和学校推荐,通过审核、专业知识考试、现场课(片段课)考察、公示等程序的考核评审,共评定出第三轮市级学科带头人100 名、骨干教师200名、优秀青年教师300名,现予以命名。
各区县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学校,要认真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在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并依照《关于开展第三轮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评定工作的通知》(乌教发〔2013〕151 号)的精神,落实命名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有关待遇。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7日
乌鲁木齐市第三轮市级学科带头人名单(100名)
乌鲁木齐市第三轮市级骨干教师名单(200名)
乌鲁木齐市第三轮市级优秀青年教师名单(30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