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农业厅关于举办2015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 业 厅
新农组〔2015〕57号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农业厅关于举办 2015 年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
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政府农业局,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行署)农业局,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农业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要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计划的通知》(农办人〔2015〕18号)安排,2015年,新疆将在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沙湾县三道沟村举办10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培训学员100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和对象
(一)培训主题。紧紧围绕今年中央、自治区“三农”工作部署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关要求,举办农民合作社主题培训班5期、家庭农场(养殖大户)主题培训班3期、大学生村官创业主题培训班2期。
(二)培训对象。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各类致富、科技、经营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农村实用人才。
1.农民合作社主题培训班: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
2.家庭农场(养殖大户班)主题培训班:村“两委”班子成员、养殖大户、从事养殖业的家庭经营者及管理服务人员、各类养殖示范户、农村致富带头人。
3.大学生村官创业主题培训班:以在农村工作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为主,兼顾农技推广特岗人员、“三支一扶”支农大学生。
参训学员应身体健康,年龄须在60岁以下,已参加过往期示范培训班的学员不再重复选派。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5年4月至10月,共10期,每期7天。
第一期:大学生村官创业主题培训班(汉语授课), 2015年4月23-29日,23日报到。
第二期:农民合作社主题培训班(汉语授课),2015年5月10-16日,10日报到。
第三期:农民合作社主题培训班(维吾尔语授课),2015年6月7-13日,7日报到。
第四期:农民合作社主题培训班(汉语授课),2015年7月19-25日,19日报到。
第五期:家庭农场(养殖大户)主题培训班(汉语授课),2015年8月2-8日,2日报到。
第六期:农民合作社主题培训班(维吾尔语授课), 2015年8月16-22日,16日报到。
第七期:农民合作社主题培训班(维吾尔语授课), 2015年8月23-29日,23日报到。
第八期:大学生村官创业主题培训班(汉语授课),2015年9月1-7日,1日报到。
第九期:家庭农场(养殖大户)主题培训班(维吾尔语授课),2015年10月12-18日,12日报到。
第十期:家庭农场(养殖大户)主题培训班(维吾尔语授课),2015年10月25-31日,25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沙湾县大泉乡三道沟村培训基地。
沙湾县大泉乡三道沟村培训基地乘车路线:乘火车或汽车到沙湾县城后,坐出租车到大泉乡三道沟村培训基地天博生态酒店。
培训班每期培训100人,各地、州、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班以提升理念、开阔思路和增强能力为核心,结合培训主题安排培训内容。设置经验传授、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和现场观摩四个板块:
(一)经验传授 。请培训基地所在村级组织负责人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结合本村发展历程,介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先进经验。
(二)专题讲座 。请有关专家讲授“三农”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精神养成、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内容,根据不同培训主题有所侧重。
(三)研讨交流 。组织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结合培训主题,就有关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启发思路、相互促进。
(四)现场观摩 。组织学员参观考察培训基地及周边地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现场,开阔眼界、学习经验、启发思路。
每期培训班均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精神养成等公共课程,家庭农场(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等产业类培训班还安排产业政策、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外向型农业等专业课程,大学生村官创业等综合类培训班还安排基层党建、新农村建设典型案例、乡村治理和法制建设、农业农村信息化等专业课程。
四、组织管理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农业厅负责统筹和管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参训学员的调训和部分授课老师的协调。自治区农业厅具体负责培训基地管理、本地教师聘请、学员名单审定等组织协调工作;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在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指导下和农业厅领导下,负责课程设计、培训班组织、调训学员信息收集工作;培训基地负责培训实施、后勤保障和培训班信息上报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商农业局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和培训对象要求做好学员选调工作。告知每个参训学员培训的目的、安排和要求。参加汉语班培训的学员须能用汉语交流和写作。兵团参训学员由兵团党委组织部商兵团农业局确定。
(二)学员名单按期报送。请各地认真填写每期培训班的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天将本地学员名单电子稿分别报送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沙湾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经自治区农业厅审定后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其中,大学生村官主题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时报送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六处备案。
(三)为确保参训人员全程安全,方便培训基地统一管理,请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从每期培训班选调学员中确定一名负责人,并在报名回执表中注明。领队负责自启程前往培训地点至培训结束返回期间内参训学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的有关规定,关注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四)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限火车硬座、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及以下,公共汽车)、在培训基地的食宿费、培训费等均由中央财政负担。请各地通知参训学员保存好交通费凭证,严格按凭证在培训基地报销。交通凭证不全或不正规的一律不予报销。 来程费用 按标准凭票据核销, 返程费用 先由学员垫付,在学员邮寄回车票原始票据到相应培训基地后,由基地据实报销,将费用汇给学员。培训结束后15日内(以邮戳为准)将车票原始票据邮寄到培训基地,逾期不予受理。
(五)请各地通知参训学员做好相关准备:一是参训学员报到时需带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寸)两张,用于建立学员登记卡;二是大学生村官需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当好村官、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自拟题目,撰写2500字左右论文一篇,报到时交会务组(同时报电子稿);三是大学生村官培训期间组织出早操,需带运动鞋和运动服;四是参训学员不得带随行人员。
(六)联系方式:
自治区党委基层办
联 系 人:宋磊
联系电话:0991-2398054
自治区农业厅组织人事处
联 系 人:贾新伟
联系电话:0991-8551027 0991-2865083(传真)
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联 系 人:明拥军 王金凤 韩璇 熊黎黎
联系电话:0991-2888306,2853103 0991-2855101(传真)
Email:[email protected]
沙湾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联系人:杨丽香 袁冰(手机13579750810)
电话:0993-6011030 0993-6011182
QQ:597224635
附件:1.2015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2015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农业厅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