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确保环保措施全覆盖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05.02.2016  14:34

  “自新《环保法》公布实施以来,环境保护工作很多措施都在逐步落实,被执法单位能够积极配合,我们的执法力度也加强了,执法效果明显提升。”1月26日,十二师环保局工作人员张玉红对记者说。

  2015年,十二师以目标责任制为抓手,着力落实年度目标任务,以污染减排为重点防治污染,以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为重点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以污染源监控为重点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减排任务连续3年100%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环境违法案件结案率100%,环保信访结案率100%,全面完成兵团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十二师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将该项工作纳入十二师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5年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按照目标明确、指标量化、体现年度工作重点的原则,制定了《2015年十二师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十二师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并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开展专项检查、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和协调会等形式,持续推进全师环保工作深入开展。

  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规范污染企业、建筑工地、餐饮业的申报登记、监察和许可证发放。同时,将锅炉污染排放提标改造作为污染治理的重点来抓,按照“三个结合”的方式,将锅炉污染物排放提标改造工作与乌鲁木齐区域大气联防联控、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结合,与新《环保法》实施、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相结合,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竣工验收工作相结合,并纳入十二师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实现了从管理要求到执法的紧密衔接。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技术审查和审批程序,清理不必要的附件及相关资料审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认真剖析“批建不符”“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根源。在环境影响评价“源头”审批环节上,实施规划设计方案报备管理、向建设单位书面告知、出具承诺函、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行为、政务网上公示等举措,有效预防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积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有效整合十二师各团场环境监察力量,重点清理“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等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出动监察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企业140多家,下达整改通知书105份,处罚企业4家。同时,十二师加强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强化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监管。

  据统计,2015年,十二师与兵团签约的6个减排工程项目全部建成,消减化学需氧量177吨,消减氨氮15.5吨;2个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安装率、联网率、验收率和有效审核率均为100%,有效数据传输率、自行监测完成率和监测结果公布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