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召开第27次常务会议

16.11.2015  02:38
          2015年11月13日,市长伊力哈木·沙比尔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乌鲁木齐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乌鲁木齐市无线城市建设方案》、《乌鲁木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议题。
          会议指出,正确处理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出台《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做好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于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重大项目产生的不稳定因素,维护首府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制定《乌鲁木齐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对于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认为,制定《乌鲁木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首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安排部署的具体体现,对于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加快构建首府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造“信用乌鲁木齐”,加快形成乌鲁木齐诚信文化和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环境氛围具有重要作用;制定《乌鲁木齐市无线城市建设方案》,加快推进首府无线城市建设,向公众提供随时随地的无线网络接入和互联网应用服务,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为智慧城市建设打下坚实基础;颁布《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进行明确、细化,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创新开展特色树种规划编制,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等城市绿化管理的新举措,对于我市加强和改进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