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河北神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和伊宁市申赐农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新农机办字〔2016〕2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2016年11月11日,自治区农机局印发了《关于群众实名举报河北神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新农机办字〔2016〕12号),暂停了河北神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BYMF-4、2BYMF-5、2BYMF-6等3个型号精量播种机在我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了伊宁市申赐农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要求两家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11月24日、12月1日,伊宁市申赐农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神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分别向我局报送了自查整改报告及财政部门收款凭证,证实已将违规补贴资金按要求退回相关县(市)财政部门。同时,河北神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及其经销商伊宁市申赐农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对2016年在我区销售的其他补贴产品逐台逐户进行了自查,报告没有违规行为。伊犁州农机局等相关农机部门对上述企业2016年在本区域销售的其他补贴产品进行了逐台核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鉴于上述情况,经研究,我局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恢复河北神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2BYMF-4、2BYMF-5、2BYMF-6等3个型号精量播种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自即日起,恢复伊宁市申赐农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责令伊宁市申赐农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如再次发生违规问题,一旦查处将从严从重处理。
两家企业除在11月11日至今日暂停期间销售的相关产品外,其他产品各地可以正常办理补贴资金结算等手续。
其他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诚信经营,遵纪守法,为广大农牧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农机产品。各相关农机部门要做好河北神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防止暂停期间销售的产品违规享受补贴。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