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多措并举,助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 发挥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作用,协调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开展,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残联干事及康复协调员,并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全市卫生服务体系,形成了以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卫生医疗机构为主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残疾人社区康复站为主线,残疾人家庭为终端,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体化康复服务管理网络。
二是在全市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全面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建档率100%。成立残疾人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广泛开展残疾人家长学校工作,举办各类康复培训,指导基层开展残疾筛查、康复评估等服务,为全市有康复需求的6000余名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充分利用中残联配发的康复服务用车,为残疾程度较重或有急需辅助器具的残疾人上门配发辅助器具,以解残疾人燃眉之急。
三是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对康复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培养,为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指导与训练、心理辅导及辅助器具转介等专业化服务,出台《昌吉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办法》。每年开展各类康复培训班不少于10期,培养各类康复人才不少于160人。
四是完善残疾人康复中心、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站、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站及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康复服务。在全市建立残疾人康复站27个,并纳入全市卫生考核体系,制定《昌吉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站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累计为残疾人提供免费康复训练35000人次,较“十一五”增长45%;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租借站、维修站、听力、视力验配机构、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共9个,投入资金60万元,为残疾人提供转介、租借、验配、安装、维修等服务,累计为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9000余件,较“十一五”增长了500%。为11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家居无障碍环境改造,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200例。落实国家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使141名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鼓励和支持民办康复机构建设,投入资金20万元。
五是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模式,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与各残疾人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制定服务费用标准,在听力、视力及残疾人辅具维修站为残疾人开展个性化服务,投入服务费3万余元。为300名听障患者提供助听器验配、维修调试服务;为636名低视力患者提供助视器验配、维修调试服务,为90名残疾人安装了假肢、矫形器。“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康复经费800万元,较“十一五”增长220%。
(昌吉市残联:杨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