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获自治区第四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批复
07.05.2015 14:32
本文来源: 市政府
(文/区党政办新闻宣传中心 沈国萍)近日,自治区发改委下发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实施方案的批复,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被列入全疆第四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
为加快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2014年积极开展了循环经济试点县申报,先后多次开展调研,积极协调各单位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方案的意见征求,收集相关数据材料,反复修改方案,力求做到方案有前瞻性,可操作性,最终通过了自治区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
据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共有4个县(市)、7个园区、19家企业被列入试点名单,试点期间,各单位要将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理念贯彻到管理、生产、销售等环节。试点单位要努力做到物尽其用、变废为宝,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能源资源,为促进全区循环经济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目前,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已细化实施方案,对循环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并已制定了详细的2015年工作计划。下一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将具体通过以下七方面的举措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创新运行管理模式,探索发展长效机制;二是优化空间布局,促进节约化发展;三是优化产业链条,实现园区产业融合发展;四是促进产业改造升级,发展战略型新兴产业;五是加强能源资源交换利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六是加强节能技术改造,促进能源高效利用;七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共享水平和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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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2015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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