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区人民法院院长带头办案作表率

03.04.2015  17:15

  (通讯员 陈灿)为适应司法改革要求,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新市区人民法院落实院长、庭长办案制度,3月31日,院长张焰带头主审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庭审高效流畅、审理活动透明,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给付,展现了法官过硬的专业素质。

  院领导既要当好法官裁判行为的管理监督者,又要成为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公正司法的示范者。新市区人民法院规定,院领导每人每年办案数量不得少于4件。院长以法官身份开庭审案,起到了标杆示范作用,体现了法院抓案件质量、抓司法公正的决心。

  不但能够调动广大法官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效率,钻研业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而且有利于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动态,同时为全体法官提供了一次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对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