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934件,立案50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7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42人。
在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审查深入推进的同时,也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完善监督机制。市委带头示范,针对班子自身建设,制定了领导班子改进作风十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市级四套领导班子严守规矩的七项规定》。围绕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市纪委协助市委制定出台了《加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监督的暂行办法》。围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国家公职人员问责暂行办法》。
监督工作不断深化。开展巡察工作,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第一轮完成对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的巡察工作,第二轮对市城管委、卫生局、文化局等6家单位的常规巡察正在有序推进。
报告总结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中的基本经验。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挺纪在前、从严立规,必须坚持思想引领、教育为先,必须坚持抓住关键、严格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惩治、保持震慑,必须坚持执纪为民、注重民生,必须坚持务实创新、深化改革。
对于今后的工作任务,报告指出,今后五年,是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重要阶段,新时期对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后五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将紧紧围绕首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源头治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