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供热期供热企业不得限暖、停暖

13.10.2014  12:55

  亚心网讯(记者贺红艳通讯员胡欣)10月12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供热行办了解到,乌鲁木齐市2014年冬2015年春供暖已于10日开始,供暖期间,供热企业不得连续24小时低于供热标准,更不得对热用户限暖、停暖。

  如遇供热企业值班电话打不通、停机、没人接听或供热企业不及时处理等问题,居民可向辖区供热办投诉。如辖区供热管理部门存在不履行职责,存在推诿、扯皮、推脱等问题,用户可向城市管理热线12319或乌鲁木齐市供热行办服务热线0991— 2811532投诉。

乌鲁木齐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公示
乌鲁木齐市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8个,批复总面积127992.市政府
【今日时评】促进文旅消费 强化牵引带动
3月21日,是二十四节气中的春分节气。市政府
新疆出台《自治区“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米日古力·吾 通讯员李丰俊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