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乌市中小学门口五十米不设卷烟零售点

28.01.2016  11:52

  亚心网讯(记者 刘书成)3月1日起,乌鲁木齐将开始执行新版《乌鲁木齐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中小学校内及中小学校出入口50米范围内不予设置卷烟零售点,已在50米内设置零售点的,有效期届满不予延续。 

  昨日,乌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在乌市举行。来自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工商、公安、行政执法局、消费者、经营户代表等全票通过了新版《规划》。新版《规划》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实施的2011年版《乌鲁木齐市烟草零售点布局规划实施办法》废止。 

  乌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杜彬介绍说,新版规划大幅压缩了规划现行条款,由现行17条调整为11条,缩减了近40%,体现了行政许可“精简高效”原则,同时,降低了准入门槛,取消了现行卷烟合理布局规划中采用间距标准、总量标准及经营面积标准,体现了“宽进严管,放管结合”的原则。并明确不予许可内容,让办证群众一目了然,知道什么条件可以办理,什么条件不予办理,做到依法行政,阳光透明。 

  新版规划明确:无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利用自动售货机(柜)经营的;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的等13类情形不予设置卷烟零售点。 

  在幸福路开超市便利店的张华林对此次规划提出“中小学周围50米内不设卷烟零售点”的规定非常支持,他的超市内设有卷烟销售,距离周围的学校约200米,在他看来,烟草制品销售点距离学校太近,很有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接触香烟的几率增大,影响未成年人身体健康。 

  为确保中小学周围不新设卷烟零售点,乌市烟草专卖局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周围卷烟零售点清理整治工作,向位于中小学校周围50米以内的卷烟零售客户发放“中小学校周围50米内从事卷烟经营相关业务事项告知书”,从2019年1月1日起,乌市烟草专卖局对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校周围50米内持证零售客户不再进行延续,不得再从事卷烟经营相关业务。 

  目前,乌市现有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点约1.36万户。 

  此次规划进行调整是为适应国家简政放权和审批改革要求,放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准入条件,启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改革,也为满足乌鲁木齐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