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批准,2016年1月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资〔2016〕2号)文件批复,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巴州国融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疆塔里木轻烃项目合资公司,并在巴州实现属地法人注册。同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巴州国融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新疆巴州塔里木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双方按90:10比例出资,由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负责合资公司股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