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布工商用电同价政策 可为工商企业降低电费支出8.12亿
4月19日,自治区召开解读低电价政策媒体通气会,公布了一系列低电价政策,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新疆的低电价优势。记者获悉,在自治区一系列低电价政策综合作用下,新疆的工商企业将大幅降低电费支出。数据显示,工商用电同价共涉及全疆各地60余万用户,降价幅度全国最大,平均降低0.093元/千瓦时,预计一年可减轻全疆工商企业用电成本8.12亿。
据了解自治区确定,自4月15日起,统一全区商业电价和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扩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交易规模和交易范围;4月15日起,暂停自治区高可靠性供电费;对季节性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暂按其实际生产期缴纳基本电费;自5月1日起,适当下调并网运行的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
同时,巩固扩大生产型纺织工业企业优惠电价成果,今年1月1日起,疆内纺织行业生产型企业享受综合到户电价0.38元/千瓦时的特殊电价政策,在此基础上自治区财政按季度补贴0.03元/千瓦时,保证了企业实际用电价格为0.35元/千瓦时。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许斌说,19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意见》,共20个方面50条措施,其中进一步落实低电价政策是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今年自治区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可以看到在系列低电价政策中,工商业用电同价政策是改革力度最大的举措。友好集团总工程师文晓平说,调完价以后,一度电要省一毛多钱,我们一年要用1亿多度电,这样企业一年可直接节省2000多万元,可以用于企业的再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低电价工作,通过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打造和巩固低电价优势,争取新疆电价在全国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