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风险防控的通知

20.08.2015  18:46

 

新农机办发〔2015〕4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我区实施以来,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不断完善程序、规范操作、加强监管,确保了政策顺利落实,并取得了利农利工、提升产业、助民增收等一举多得的好效果,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有部分农机管理部门出现了放松警惕、疏于管理、违反操作程序等问题,为确保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洁、规范、高效实施,把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严格遵守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的原则,切实发挥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的作用。要不断健全风险防控的体制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地位观,时刻管住自己,筑牢拒腐防线,切实做到防微杜渐,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

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自治区“八个坚决禁止”落到实处。

在今年的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有部分农机管理部门不按程序操作,农户申请、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发放的相关的材料均采用纸质品,和补贴系统不同步,导致实际发放的补贴资金高于系统发布的补贴额,上述行为还可能导致对未纳入补贴范围的机具给予补贴或对已暂停、取消资格的产品给予补贴等情况,最终使补贴资金在系统中无法结算;此外,部分农机部门对机具核实不到位,诸如灌溉首部,在缺少必要的基本配置情况下依然通过核实,发放补贴资金。

鉴于上述问题,各地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和纪检监察、财政部门的联系沟通,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和隐患要第一时间排除。对违反操作程序,致使政策落实走样、资金发放偏差、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其责任单位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纪检、监察等部门,情节严重构成违法违纪的,按规定提请司法、公安等部门予以调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补贴程序,规范操作过程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保持高度的责任意识,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规范操作。

一是必须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开展工作。各地州、县市应对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基本操作程序进行完善、细化,操作程序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简化、省略关键环节。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二是必须按照系统提供的机具信息和补贴额进行实际操作。系统中已导入的机具,方可进行操作,尚未被导入的暂不能实施。要始终保持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数据和实际操作过程的高度同步,实际操作进度不能快于系统录入进度。购置补贴实施、结算进度均以系统数据为准。

三是必须落实机具核实要求。核实人员要吃透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熟悉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以及补贴机具的主要参数,不但要核实机具种类、补贴额等,更要对补贴机具的主要配置进行严查,要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两人以上签字确认。坚决杜绝低配、简配农机产品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要防止以次充好和以假乱真现象发生。

四是必须要遵循动态管理。对补贴额度调整,机具归档信息变更、暂停取消产销企业或机具补贴资格等决定,各地要不折不扣立即执行,并做好后续的解释说明工作,避免由此触发不良影响事件。

三、加强宣传和引导,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途径和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让购机者充分认识到补贴机具必须加强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购机农民挂牌、办证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大工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专栏建设,要保持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的畅通,要及时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在补贴资金兑付前要确保完成机具核实,各县市要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加强监管,广泛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确保农机补贴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四、其他工作要求

各地州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对2013、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的遗留问题以及2015年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已被确定为补贴对象正常购买机具但补贴资金未能兑付,因产销企业发生变故或产销企业被暂停、取消补贴资格而导致补贴资金无法兑付,因补贴产品发生型号、配置变化而无法进行补贴,因操作失误导致补贴资金发放错误,因产品低配简配套补资金,对已暂停或取消的产品进行补贴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统计,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

要以机具核实环节为重点开展专项的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邀请财政等部门加强配合,对核实环节中出现的问题要全面总结,及时予以纠正,最后要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要加强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有效配合,在保证原有廉政风险警示教育工作计划按期落实的基础上,于近期开展一次全方位、多层次的警示教育活动。

要落实对补贴机具销售价格、补贴额的动态监测工作,对同一配置补贴产品同一区域销售价格虚高、产销企业虚开发票、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机具配置参数等问题要保持高度关注,及时已书面形式上报。

梳理排查工作要确保不留死角,结果请于9月4日前报送,问题已获解决的,要将其解决方案写入其中,未解决,应说明原因。机具核实专项督导检查报告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完成后及时上报,未报送的,视为未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以政务信息的方式予以报送。销售价格、补贴额等的动态监测应纳入常态化管理。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