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
16.02.2015 11:39
本文来源: 市政府
通知指出,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其中,“逢年过节”指春节、清明节、中秋节、国庆节、古尔邦节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习惯的用品以及职工群众必备的生活日用品,例如简装月饼、粽子、生日蛋糕或者大米、白面、食用油等。
困难职工个人或家庭因疾病或灾害等遇到较大困难时,工会组织将继续给予一定的补助。同时,职工生病住院、过生日慰问以及组织职工看电影等都属于正常的福利范围。
据了解,由于新疆与其他省份情况有所不同,不仅困难职工较多,且还有本地独有的法定节日,职工福利发放标准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本文来源: 市政府
16.02.2015 11:39
故
事
乌鲁木齐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公示
乌鲁木齐市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8个,批复总面积127992.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