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

16.09.2017  06:53

科技人才是实现科技创新发展的前提与基础,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和关键。近年来,博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科技人才激励、培养和引进,不断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落实人才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及自治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的“1+3”办法、拔尖人才管理办法、和“柔性引才”工作暂行办法等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积极营造培养、引进、激励科技人才的良好政策环境。2017年,自治州党委出台的《自治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支持科研人员按规定停薪离岗创办企业,允许科研人员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企业,取得分红和技术转让收入等一系列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举措。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每年表彰奖励自治州科学技术进步奖,给予一等奖奖励2万元、二等奖奖励1.5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2017年表彰奖励了9项自治州科技进步奖获奖成果和41名工作在一线的科技人员,奖励资金12.5万元。近三年来,全州有27项科技成果获得自治州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4项成果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成果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对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和团队进行项目奖励,2017年奖励6个获奖企业,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三等奖奖励3万元,奖励资金29万元。

三是强化培养科技人才。利用自治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少数民族特培、自然科学基金和自治州农村实用人才等人才培养计划,2017年共培养各类科技人才52名。2016年,自治州科技局联合州党委组织部设立“自治州农村创新型实用人才项目计划”,2016年设立专项资金60万元,培养农村致富带头19人,2017年专项资金增加至70万元,培养25名科技能人和致富带头人,培养领域涉及特色种养殖、农副产品深加工、民族食品和服饰开发等方面。项目经过近两年的实施,引进新品种7个,引进推广新技术6个,编制生产技术规程2个,3个品种获得绿色认证;新增申请发明专利5项,已授权发明专利2项;培训农牧民56期5480余人次,培养专业技术人员67人,示范带动农牧民416户,转移农牧民就业512人,带动农牧民增收1211万元。

四是强化引进科技人才。2016年以来,根据自治州产业发展需求,利用自治州柔性引才政策帮助企业先后从青岛科技大学、中盐研究院、湖北科技厅引进6名专家学者,服务自治州湖盐、冷水鱼和石灰石产业发展。博州科技创新中心引进青岛科技大学潘炯玺和王晓雄教授,联合新疆云中天钙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博州五台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产能1000吨/年的聚乙烯基纳米先进复合材料中试及工业化生产线与示范生产线,还分别筹建聚丙烯(PP)基、聚氯乙烯(PVC)基纳米先进复合材料工业化生产线,届时,将建成我国西部及中亚地区重要的PE、PP、PVC等高分子改性填充母料开发生产基地,其产品主要用于出口。新疆赛湖渔业有限公司引进原湖北省科技厅田志康博士,帮助企业申请实施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新疆冷水鱼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集成与示范,争取项目资金450万元。积极促成大连海洋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与自治州政府共建新疆博州分院;促成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与自治州人民政府就“两湖”水产事业发展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精河盐化公司引进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海洋生物研究所辛乃宏博士、天津科技大学化工与材料学院唐娜教授和天津科技大学王学魁教授帮助解决盐藻养殖及深加工技术问题,解决再生盐及精加工盐生产高能耗、易结垢等生产工艺问题及改造滩晒盐生产盐田,提高滩晒盐产品品质及产量,提高卤水生物高值化利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