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环保局五措施强化国区控重点监管

25.04.2016  22:00

  近日,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发布,昌吉州33家企业入围国控名单(其中废气企业20家、废水企业4家、危险废物企业2家、污水处理厂7家); 27家企业纳入区控名单,(其中废气企业14家、废水企业10家、危险废物企业3家)。

  州环保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园区)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国区控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监管。

  一是完善工作档案。实行一源一档,档案包括企业概况、生产工艺、环评审批、验收批复、行政处罚、排污情况等信息,实施精细化管理;二是互联网实时监控。要求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州监控平台联网,以及设立企业监督员等,同时企业必须自行监测并公布监测数据,做到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国控重点污染源现场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区控重点污染源现场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重点检查治理设施运行、达标排放情况、申报数据真实性等,仔细查看运行记录,详细记录现场查验情况,及时汇总突出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四是加强监测频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及时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同时对排放量、排放浓度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监测分析报告,制定管理计划。五是落实工作责任。排污企业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核查监测数据并按时上报,确保全州“十三五”国控企业有效传输率、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和公布率、监督性监测公布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