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问题建议

05.11.2015  14:01

    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是保障棉农收益的一项重要举措,特别是在今年大部分农产品价格下降,农民收益减少的情况下,自治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州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州王志军多次对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州党委常委巴德玛拉亲临棉花收购、加工现场调研督导、了解棉农棉花种植、产量、成本等情况;州发改委主任杨文戈及时安排布置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任务,精心指导州棉改办组织实施自治州棉改工作。为确保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成立由州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副秘书长叶尔青木为组长的自治州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督导组,进行巡回督导,不分节假日,多次深入博乐市、精河县各乡镇、村队及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对棉花面积核实、棉花种植信息录入及新棉收购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现场协调解决问题,有力推进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 扎实做好信息录入,为后续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自治区冬小麦播种和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马合木提江副州长当即主持召开了自治州棉花种植信息录入工作会议,对各县市棉花种植信息录入及2015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加班加点扎实做好信息录入工作。通过各级农业、发改、财政、统计、国土等部门通力合作,克服时间短、任务重等困难,有力保障了棉花种植信息录入工作高效完成。截至9月20日,我州全面完成棉花种植信息录入工作,共录入棉花种植面积116.7万亩,其中基本农户56.3万亩、农业生产经营单位60.4万亩,棉花种植信息录入共涉及2个县市11个乡镇(场)1.6万个棉花种植者。

    (二)切实加强政策培训,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2015年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在去年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调整和进一步完善,为确保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州党委农办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分别到博乐市、精河县举办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相关政策解读培训班,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致广大植棉户的一封信》《致棉花加工企业的一封信》等进行了系统解读,通过报纸、政府网站、电视、广播、微信等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宣传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相关政策。尤其对今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变化较大的工作,突出加强补贴方式、信息化管理、交售量统计等相关工作的政策宣传。

    (三)扎实做好棉花加工企业收购软件升级及新棉收购准备

    全州32家具有加工资质的棉花加工企业的籽棉收购软件已经全部进行了升级,棉花收购管理系统平台运行情况基本正常。密切关注棉花市场价格走势,扎实做好棉花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全州棉花价格监测平台运行良好。加强对棉花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棉花收购加工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预约棉花专业监管仓库。今年我州棉花预约进入10个监管库,其中奎屯8个、州内2个。

    (四)强化技术支持,提高纤维检验机构的公检能力

    严格开展棉花企业质保能力前置审查,全州共抽检企业44家、包装布1390个批次,责令更换不合格材料的企业9家;提前做好棉花收加企业计量器具及检验仪器设备检定工作,全州共检定仪器设备372台件,受检率100%,合格率100%。加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和棉花新标准宣传培训,免费为32家棉花收加企业培训检验人员70人。认真做好棉花质量检验和监督检查。9月27号开始仪器化公检,出动人员204人次,检查棉花收加企业65站次,立案查处案件1起。截止到10月31日,全州棉花仪器化公检量1608批、359439包、8.163万吨。

    (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大非法收购棉花打击力度

    针对州外个别棉花加工企业在精河县部分乡村非法设点收购棉花的行为,组织联合检查组针对非法棉花收购点进行排查,对5个非法收购点进行了处理,维护了正常的棉花收购秩序,确保了棉花收购环节的安全生产。

(六)籽棉收购、加工进度基本正常

    今年,博州农发行对辖内15家棉花企业完成评级授信工作,授信总金额达30.44亿元;已累计审批贷款总额27.15亿元,投放棉花收购贷款7.45亿元,其中博乐市投放棉花收购贷款4.39亿元、精河县投放棉花收购贷款3.06亿元。我州棉花加工企业于9月中旬开秤收购,收购价格总体平稳,并呈逐渐下行的趋势,手采棉价格从收购初期的5.5元/公斤下降到目前的5.2元/公斤,机采棉价格从初期的4.5元/公斤下降到目前的4.4元/公斤,目前棉花收购工作已接近尾声。

    截止10月底,全州共有29家企业参与籽棉收购,共收购籽棉21.93万吨,其中,博乐市14家企业收购籽棉11.59万吨,加工成包皮棉19781.4吨,预约入库18729.92吨;精河县15家企业收购籽棉10.34万吨,加工成包皮棉25878.4吨,预约入库21773.4吨。由于今年棉花内在各项指标不理想,造成销售难。但是,机采棉收购价格比手摘棉每公斤低1元,再加之机采棉的部分内在指标甚至高于手摘棉,因此,机采棉销售形势要好于手摘棉。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天气等原因造成总产下降。由于今年7—8月39℃以上的高温天气达19天,严重影响了棉花的正常生产,棉花结桃数量明显少于去年,尤其棉花普遍没有顶桃,底桃和腰桃的数量也不多,棉花的单产和总产下降,减产严重的地区亩产只有250公斤左右,预计全州减产籽棉数量5万吨以上。

    二是籽棉品质下降,棉花加工企业皮棉销售困难。同样受高温天气影响,博州地区今年普遍出现棉纤维短、马克隆值高、断裂比强度降低的现象。棉花加工企业普遍反映目前收购籽棉棉纤维长度大部分集中在27-28mm,加工皮棉长度集中在27mm,马克隆值普遍在5.0以上,皮棉质量和价格棉纺企业难以接收,皮棉销售困难,可能出现积压。

    三是棉花资源外流现象严重。收购初期,乌苏、奎屯地区棉花贩子以高于我州0.3-0.6元/公斤的收购价格在精河县部分乡镇收购籽棉,导致精河县棉花企业收购量减少。

    四是棉花种植信息录入系统设计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信息录入过程中,错误的身份证号、名字与身份证号不相符的信息都能够录入到系统中,给纠错带来一定的麻烦。再比如,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县级一个用户名,而上报人员信息较多,对错误的信息进行纠正时,查找起来费时费力、非常不便。

    五是籽棉收购软件系统运行不稳定。比如,据部分企业反映棉农到轧花企业出售籽棉时开据2张发票,一张可以查询到信息,另一张查询不到信息;有时凌晨2点以后身份证信息验证不易通过,白天运行良好;还有在高峰期,企业进入销售管理系统困难,在收购籽棉时存在诸多不便。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

    一是进一步细化明确部门职责,继续突出各负其责和合力推进相结合。发改部门发挥牵头作用,汇总上报各县市、州直各相关部门的情况,同时,做好棉花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等工作。农业部门加强棉花种植信息管理工作,为次年棉花种植提供参考依据。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补贴方案,按照《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一卡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及时兑付至基本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质监部门要继续做好棉花仪器化公检工作,保证企业及时得到公检结果。税务部门要严格发票管理,堵塞收购发票开具漏洞,组织税收管理员开展定期及不定期巡查,对重点企业的大额收购情况、收购发票开具情况、付款情况进行检查,做好后期管理。

    二是加强棉花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发改、财政、质监、工商、税务、统计、交通、供销等部门监管职能,加强各环节监管,加大对违规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的惩戒力度。博乐市、精河县人民政府要强化棉花生产、收购和棉农交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坚持做到敞开收购,公平交易,做好服务。

    三是增强我州棉花市场竞争力。今年国家对棉花收储政策进行了调整,棉花加工企业皮棉销售方式由上交国家临储变为面向市场销售。籽棉收购价格将逐渐从过去单纯以衣分作为定价依据,向衣分、纤维长度、马克隆值等综合评价指标确定收购价格转变。为满足棉纺企业对棉花质量、品质的要求,加工企业将对籽棉品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建议自治州及早着手研究提高我州棉花品质的课题,以生产出符合棉纺企业需要的优质棉花产品,增强博州棉花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