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外侨办认真履行“两个责任”    对拨付地州市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11.2016  10:34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切实履行好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近日办党组安排驻办纪检组组长杨继滨带领纪检、财务人员组成检查组,先后赴博州、塔城、哈密等地,对地州市外侨办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解,并对2015年度自治区外办(侨办)下拨的边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深入边境一线,实地查看边防(边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情况,并查阅了2015年边防(边界)经费使用相关财务帐目及施工项目档案资料等。在检查了解的基础上,杨继滨组长与各地州市外办班子进行座谈,听取地州市边防(边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地州市外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就自治区外侨办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意见。

    杨继滨组长对地州市外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两个责任”情况以及扎实务实的工作作风给予充分肯定,同时,结合实地调研和检查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认真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要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将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地州市外办纪检组要认真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四种形态”,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真学、真懂、真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要强化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边防(边界)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挪作他用,确保人员、资金项目的安全。

四要科学制定边防(边界)基础设施维护方案,本着就地取材、节省开支的原则,要加大经费核拨后项目的检查、验收、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为稳边守边护边做好基础工作,各地州市外办纪检组要做好项目的监督工作。

各地州市外办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明确了下一步改进的方向和要求,今后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全面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