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在全疆率先开展环境监理试点
今年以来,昌吉州为解决“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未验先投”等突出问题,以阜康市为试点,从源头预防和控制污染,率先在全疆引入环境监理,出台了《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新立项工业企业,从施工日起就有专业的环境监理工程公司全程进行环境监理,第三方环境监理从源头上确保了治污设施同步到位。
阜康市副市长史海生介绍说:“从实践来看,在建设项目中推行环境监理制度将有效避免“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出现,同时也大幅度提升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执行率。目前,阜康市已与宝舜化工、新兴铸管等8家企业签订了环境监理合同,现均已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今后,我们将在所有新建项目中推行环境监理”。
据悉,建筑工程施工,除了有施工方还要求有工程监理来负责工程的质量和建筑的质量,而在工业企业的建设中,内地省区已开展环境监理多年,但环境监理在新疆尚属空白。目前,随着昌吉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项目的数量明显上升,环境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环保措施和设施“三同时”落实不到位、未经批准建设内容擅自发生重大变动等违法违规现象仍比较突出,由此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时有发生,有些环境影响不可逆转,有些环保措施难以补救。我州各级环保部门现有监管力量不足,难以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检查,使得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在投产后集中体现,给环保验收管理带来很大压力。
通过一年来在阜康市推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环境管理经验,在建设项目中实施环境监理将有利于实现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由事后管理向全过程管理的转变,由单一环保行政监管向行政监管与建设单位内部监管相结合的转变,对于促进建设项目全面、同步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一是配套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环境监理方发现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环境问题,但在处理时缺乏相关制度政策支持,在措施和手段上执行力度不够强。二是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需要更系统、更全面。由于是在全疆首次试点推行,所采用的相关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主要参照引用了兄弟省市的模式,在实际应用中有些与我们新疆的实际有所不同,需要制定一整套适合新疆具体情况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作为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三是要大力培养培训本地相关专业技术人才。按照有关规定,从事环境监理工作必须持有相应资质及证书,我们新疆本地这类人才严重缺乏。在阜康市开展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多是内地有资质单位及人员,因此大力培训本地人才是目前首要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