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发改委系统《收费许可证》延期监管工作已全面开展
14.07.2015 15:42
本文来源: 发改委
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高收费管理工作水平,创新更为有效的收费监管方式,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6号)精神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我州各县市从2015年3月23日起,开展《收费许可证》延期工作。今年将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各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保留使用到2015年年底。为了保证收费许可证延期工作、收费数据统计工作并及时将收费单位年度收费情况信息录入“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和“新疆收费管理系统”,做好收费统计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各县市发改委及州直各持证单位下发了《2014年收费许可证延期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及州直持证单位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延期工作安排进行办理,对逾期不来办理的单位,将按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文章来源: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fgw.cj.gov.cn/structure/gzdtnr_370757_1.htm
本文来源: 发改委
14.07.2015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