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发改委四项措施扎实做好简政放权承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我州加强政策的学习研究,认真做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先后2批下放和委托地州审批43类政府审批项目(其中下放30类,委托13类)的承接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大力推进并联审批制度。加快网上并联审批方案的研究制定,明确审批环节牵头部门,各环节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内进一步压缩,原则上每个环节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最长不超过13个工作日,全部审批完成时限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
二是深入解读,认真落实前置审批政策。取消18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核准条件只保留“两项半”,即:除少数重特大项目环评作为前置条件外,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审批,其他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
三是规范管理,切实加强项目审批工作。起草《巴州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和备案业务办理指南》,规范项目审批程序,严格把关项目审批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确保权限下放地州后,审批标准不降低,审批质量不下滑,事后监管不减少。2014年以来,累计审批项目220项,核准17项,备案36项。审批权下放后,减少了来往乌鲁木齐的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降低了项目经费,加快了审批进度,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
四是建章立制,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岗位替代制等制度,实行各项工作“零缺位”,实施合署办公,规范发展改革业务工作流程和价格监督检查业务流程,确保前来办事群众得到满意服务。
来源:巴州发展改革委
http://bzfgw.bzjj.gov.cn/html/zhxx/2015-8/13/2015_08_13_8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