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被通报久拖不改底气何在?
陕西省环保厅近日约谈了榆林市的三县五企,其中有四家企业因超标排放问题严重,连续两次被环境保护部通报。
类似的情况不仅榆林有,也不仅陕西有。在环境保护部通报的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95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记者发现有相当数量的企业曾多次发生环境违法问题,有的企业多次被处罚通报依然整改不力,可谓是“屡教不改”。人们不禁要问,环保红线越收越紧,执法力度越来越大,违法企业依旧我行我素,底气何在?
客观地说,现实困难是存在的。以多次被处罚的陕西省某污水处理厂为例,当地近年环境变化较大,加之地形因素,境内河流极少,污水达标排放确实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但是,现实困难不能成为一再违法的借口,更不能成为拒绝整改的“挡箭牌”。应该看到,环境违法企业没有认清当前环保形势,对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然消极对待,才是多次发生环境违法问题的最主要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把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当作儿戏。例如,此次被通报的95家企业中,有不少企业存在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有的企业污染排放浓度超标数倍依然“面不改色”,连续数月不整改;有的企业甚至对环保部门开出的罚单不闻不问,一拖再拖,拒不缴纳;更有个别企业项目未批先建,无视法律法规。
当然,个别地方政府也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对违法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以罚代管,处罚之后不再过问。这种不作为,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环境违法企业乱作为、甚至为所欲为。
当前环境保护受重视程度,可以用今非昔比来形容;当前环境执法之力度,也可以用今非昔比来形容。企业是落实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如果还认不清环保形势,依旧无视环保法律法规,付出的代价也可以用今非昔比来形容。行政上,可能面临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刑事上,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责。
鉴于此,对于那些经常在环保部门通报中“上榜”的污染企业来说,我们希望,今后的整改不再是走走过场,不再是做做样子,而是真抓实干,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唯有如此,才能保护好环境,也才能实现企业自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