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环保局认真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

26.04.2016  17:24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能力,确保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命令执行到位,并以“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洛浦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积极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

  一是对近年来承办的所有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梳理、完善;二是对今年以来依法征收的排污费的企业数、缴纳款和票据开展自查自纠;三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工作,强化环保部门“六不准”要求,要求所有监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四是制定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制度,将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纳入行政执法日常监管中,结合信访、排污收费、监督监察等相关工作,深入推进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逐步将后督察工作常态化。

  通过本次督查工作的开展,增强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提高了我局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规范了环境监察执法行为,推动了环境监察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