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环保局积极响应开展地震灾区一级应急环境检测工作

08.07.2015  15:14

  2015年7月3日,新疆和田皮山县6.5级地震发生,为保障灾区供水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地区环保局应急监测小组分别前往受灾最严重的皮西那乡布拉克贝希村及固玛镇雅普联合供水厂、皮山县沙安水厂等水源地进行了现场监测水温、溶解氧、电导率和PH等基本水质项目,并采集了水样,并向当地居民调查询问了地震前后水源水质有无感官变化,记录了水质状况。经过水样水质监测分析,比对震前检测结果,监测数据表明,地震前后三个水源地水质未发现明显变化,基本监测数据指标13项均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灾区群众的饮水安全。

  按照环保应急监测方案,对地震可能造成的城乡生活、生产设施造成破坏,可能出现农药、消毒剂、化工产品、工矿企业存储的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形成新的污染源,应急监测小组对皮山县工业园区的生产企业进行了巡检巡测,对各企业主进行了预警谈话,未发现潜在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