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林业局深入乡镇督查房前屋后林木管理工作

28.08.2015  13:29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居民房前屋后自有林木的采伐管理,根据《关于农村居民采伐房前屋后自有林木管理问题的通知》要求,本着“管理有序、有效和便民”的原则,8月20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林业局资源科工作人员深入三宫乡林业站对农村居民房前屋后自有林木的销售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中,工作人员听取了林业站负责人近期林业工作汇报,仔细翻阅了农村居民房前屋后自有林木销售申请证明及相关林权材料,并现场解答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纠纷问题。

此次督查的三宫乡农村居民房前屋后自有林木的销售管理工作基本规范、有序;督查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出要求,为防止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地进行勘察审核,实事求是按规定办理,半年上报一次房前屋后销售证明台帐,保证霍城县林木资源的持续有效利用。

(霍城县林业局  柏承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