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环保局推行党政一把手“四不直接管”制度

10.10.2014  19:19

        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阿克苏地区环保局三项措施推行党政一把手“四不直接管”制度(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工作制度)。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明确要求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第一责任人,但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四项工作,分管四项工作的副职集体研究确定职责、权限及运作程序,授权到位,做到权责统一。
        二是强化群众监督。强化班子内部、干部职工和上级部门的监督,主要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分管四项工作副职领导的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分管副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要结合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述职、民主评议等形式,将党政一把手“四不直接管”的分工、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全面公开,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防止暗箱操作,此外还要接受上级部门监督。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