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环境保护局对番茄加工企业进行生产前环境执法专项检查

02.08.2016  23:05

为保障县域内番茄加工企业在生产期内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效保护环境,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条件,根据新环境法的实施要求。2016年8月1日上午,博湖县环保局对红丰、宏傅2家番茄加工企业进行环境执法专项检查。

      检查组对2家番茄加工企业是否正常维护、维修污染物处理设施,保障在生产期内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是否根据环保要求,在生产前,污水处理设施进水试机,培养菌种;是否对锅炉除尘设备进行维护等前期准备工作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场执法监察。并要求企业制定排污口整治、设备维护等整改内容计划,并上报县环保局。规定了生产前期准备时限,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