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在新疆伊犁州开展《种子法》配套法规制修定和调研工作

19.09.2016  19:35

9月4日-7日,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种子法》制修定专家调研组一行8人在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综合执法处处长周景莉的率领下来到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开展《种子法》配套法规制修定和调研工作。5日全天在伊犁州林业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林木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等法规制修定研讨会,会议针对《林木种子储备管理办法》(初稿)的总则、林木种子储备计划、林木种子的储藏、储备种子的使用、监督检查、罚则等问题展开讨论,在林木种子储备战略意义和目的、储备主体、储备种子类型、储备什么种子,怎样储备种子,什么情况使用储备种子等方面形成初步共识。会后调研组一行赴伊宁县、特克斯县、巩留县、新源县等四个县国有苗圃、保障性苗圃、特克斯县野生果树国家种质资源保存库、合作社苗圃及州林业局直属的伊犁州新源国有林管理局、伊犁州林木良种繁育试验中心国家杨树、榆树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等二个单位开展调研工作。

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综合执法处处长周景莉表示,伊犁州林业局为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在伊犁州开展《种子法》配套法规制修定和调研工作做了充分准备,为会议的圆满召开和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伊犁州林业局在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和保存、林木良种选育、保障性苗圃建设、合作社苗圃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总站、伊犁州林业局分管种苗工作的领导、州种苗站站长等参加会议并陪同调研。

伊犁州种苗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