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体育局关于举办自治区第六期健身气功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举办自治区第六期健身气功
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新体群字〔2014〕3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体局,各地、州、市体育(文体)局及有关大专院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纲要(2011-2015)》,大力推广健身气功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区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整体水平;根据今年工作计划,定于2014年11月上旬在乌鲁木市举办自治区第六期健身气功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4年11月5日至9日在乌鲁木齐市博格达宾馆。
二、培训主要内容
(一)理论课:
1、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概论
2、健身气功的练功要素
3、练功的反应与偏差预防
(二)实践课:
以健身气功·八段锦、健身气功·易筋经、健身气功·六字诀、健身气功·五禽戏,为主要教学内容,其余功法只做辅导。
(三)培训班结束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三、培训对象
(一)各地、州、市在获得健身气功国家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人员中选派3人参加培训班,但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二)各有关大专院校可选派3人参加。
(三)乌鲁木齐市可多选派人员参加。
四、经费
凡参加培训班学员往返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承担,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提前或延期人员、超编人员,费用全部自理。
五、报名、报到及离会日期
(一)报名:凡参加培训班人员,须填写报名表《自治区第六期国家一级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打印A4纸上,并须加盖地、州、市体育行政部门公章,并以地、州、市为单位统一于2014年10月29日前报至自治区体育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逾期不候。
(二)报到及离会日期:培训学员于2014年11月5日自行到报到,11月9日离会。
(三)凡参加培训人员于11月5日晚9点(北京时间)召开预备会议并授理论课,具体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学员在培训期间所需的练功服、鞋自备。
七、其他事宜
※自治区体育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东二巷50号,邮编:830011
联系人:周川
联系电话/传真:0991-6661177,15299160787
博格达宾馆总台联系电话:0991-4981061
博格达宾馆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53号
八、乘车路线
乘车路线:火车南站乘902路公交车到新疆教育学院站下,步行100米到;碾子沟客运站乘坐8路公交车到北门站下步行650米即到。南郊客运站乘坐BRT3线北门下车往西大桥方向步行300米即到。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自治区第六期国家一级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报名表
2014年10月21日
附件
自治区第六期国家一级健身气功社会体育员培训班报名表
地、州、市 : (公章) 填表人: 电话:
序 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族别 | 工作单位职务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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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请将此报名表当地体育行政部门盖章后,须于2014年10月29日前传真至自治区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传真号:0991-6661177,同时将该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QQ:40199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