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制度促企业发挥吸纳就业主体作用 我区优先支持民营企业招用当地劳动者
本报乌鲁木齐12月15日讯记者张昕宇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11月底,自治区先后建立四项制度推动企业发挥吸纳就业的主体作用。
这四项制度分别是:企业招用当地劳动者就业承诺制度、南疆三地州“短平快”项目招用劳动者情况报送和通报制度、自治区国有企业招用当地劳动者就业情况报送和通报制度、自治区民营企业招用当地劳动者就业情况报送和通报制度等。
据悉,今年初,自治区人社厅会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建立了南疆三地州“短平快”项目招用劳动者情况报送和通报制度,以准确掌握“短平快”项目吸纳就业情况,详细了解企业用工现状,特别是为项目带动就业人数提供数据支撑,确保南疆三地州“短平快”项目促进就业取得实效,推动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推进企业就业,切实惠及当地群众。
自治区人社厅还会同自治区国资委,建立了企业招用当地劳动者就业承诺制度。在疆企业、政府投资和各类援疆项目与企业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招用当地劳动者就业承诺书,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企业就业承诺指标,实行企业就业承诺内容公开与政府监督。承诺书一年一签,内容包括项目当年新增就业目标、新增就业中当地劳动者目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目标等。
今年11月,自治区人社厅又分别会同自治区国资委和自治区经信委,分别建立了自治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招用当地劳动者就业情况报送和通报制度,不仅充分发挥了自治区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吸纳新疆当地劳动者的示范作用,而且也准确掌握了自治区民营企业吸纳就业情况,促进企业吸纳新疆当地劳动者就业,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各类劳动者就业的主渠道作用。记者了解到,对招用当地劳动者稳定就业人数多的民营企业,自治区将在项目建设上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