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第42小教学楼电路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 目 名 称 :乌市第42小教学楼电路维修改造工程
招 标 人 :乌鲁木齐市第42小学
资 金 来 源: 2015年沙区政府投资维修改造项目
项 目 概 况: 乌市第42小学教学楼电路维修改造,更换线缆、配电箱挪移安装、相关零星工程及恢复
建 设 地 点: 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二小学
招 标 方 式 :公开招标
招 标 范 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补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两年有不少于2项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最低资质要求:注册贰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两年有不少于2项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 名 地 点 :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 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豫商大酒店8楼招标部
报 名 时 间: 2015年05月21日至2015年05月25日(每天10:00—18:00 北京时间)
报名时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疆外建设工程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 。上述资料需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赵 箭 0991-889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