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将被授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09.09.2014  22:59

人民网乌鲁木齐9月9日电 (记者 李亚楠)记者9日获悉,国家民委将于新疆昌吉州成立60周年州庆之际为昌吉州命名授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据悉,自2010年起,昌吉州结合在全疆实现“三个率先”的历史使命,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率先启动和开展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并于2013年9月顺利通过国家民委的检查验收。

昌吉总人口160万,少数民族约占26.5%,有1个民族自治县、11个民族乡,回、汉、维吾尔、哈萨克等42个民族共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目前,昌吉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少数民族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例达到25.5%,近四年通过公开招考录用少数民族干部占招考总数的30%,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结构不断优化。三年内全州组织培训各类少数民族干部人才2.2万人次,城镇少数民族新增就业4.1万人。近四年来,全州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到16.2%,全州所有县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过万元,昌吉市成为全国首个县级创新型试点城市。

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过程中,昌吉州坚持把每年五月作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实现了100%的县市和州级及以上文明单位、90%的党政机关和乡镇(街道)、80%的村(社区)和事业单位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培育出了州文博馆、北庭故城等20个富有地域特色的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打造了州回民中学、州运管局等4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涌现出了带领全村共同致富的优秀共产党员沙塔尔·忙士尔、扎根基层把戈壁变绿色家园的回族干部马国良、勇救落水群众的哈萨克族青年热合曼·哈力木等一批模范个人代表。

昌吉州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特别是广大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四年来,全州开工各类民生项目386项1466个,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连续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以上。全州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和保障性住房三项工程覆盖30余万人,解决了34.7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实现就业、再就业17.9万人。在双语教育方面,全州民汉学校达到135所,双语教学覆盖率达90%以上。还在全疆率先实现县县通高速、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目标。率先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实现全覆盖。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以来,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各族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在即将到来的60周年州庆之际,国家民委将为其命名授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