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特殊地质地貌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16.03.2015 18:34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
“中央财政应对我国特殊地质地貌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行差别化财政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地化所副所长王世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这样建议。这些特殊地质地貌类型区包括:青藏高原高寒地貌区、西南喀斯特地貌区、西北干旱半干旱沙漠地貌区、黄土高原地貌区。
王世杰说,以上四类地区地质地貌条件,是影响这些区域发展成本的主要自然因素,特别是对交通、水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等重点行业影响较大。这些区域矿产、水能、生物、旅游等资源极其丰富,是我国未来加快发展的潜力所在,但因受地层岩性复杂、断层密度大、地基稳定性低、地形切割深、地表起伏大、地震与地质灾害多、地质工程处理难度大等特殊地质地貌条件的影响,这些区域发展成本大幅增加,成为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王世杰提出建议,中央财政应对特殊地质地貌类型区转移支付实行差别化政策:一是建立中央对我国特殊地质地貌类型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重点加大对这些区域中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完善转移支付测算办法,将“地表起伏度”、“特殊地质地貌”、“生态环境建设”等因素引入相关的支付科目算账,缩小财政标准收支缺口,同时在其他转移支付中也引入“地表起伏度”和“特殊地质地貌”的因素;三是加大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应多采取“因素法”分配方式直接切块下达各省,充分考虑“特殊地质地貌区”建设成本高的差异因素,完善专项转移支付相关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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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2015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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