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察布查尔县农机化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

04.06.2015  11:14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枢纽环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农业的物质装备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影响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察布查尔县发展农机化条件得天独厚,加快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步伐,对推动察布查尔县农业与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实现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农机化发展的现状与优势  
      近年来,察布查尔的农机化工作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到2014年底底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22.2万千瓦,拥有拖拉机5458台,配套农机具11603台/架;畜牧收获、养殖机械1972台;稻麦联合收割机503台(其中,水稻专用收获机330台、玉米收获机38)。农机总动力每年都以10%的速度递增。全县农机综合机械化水平(耕、种、收)达到93.7%,其中大宗农作物玉米、甜菜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88%、87%,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99.3%,居全国领先,农机作业质量稳步提高。农机化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机服务效益稳步增长。
    (一)显著提高的农业机械化水平,为农业综合生产力的不断增强提供了动力。目前,察布查尔县水稻机械化作业水平达99.3%,其中,脱粒、排灌、农产品初加工、运输等方面都实现了机械化。收割、耕整方面已基本实现机械化,玉米机收达到88%,甜菜机收达到87%,平均达到93.7%,随着农机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和农业生产条件的不断改善,察布查尔县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在伊犁州直乃至自治区进入了前列。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有力地巩固了察布查尔农机化的地位,也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惠及三农的农机补贴政策,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正式颁布实施,近几年来,中央财政对农机补贴力度不断加大,察布查尔县抓住这一机遇,严格管理,阳光操作,充分发挥了补贴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拉动作用。从2004年开始,国家对察布查尔县投入了8000余万元购机补贴资金却直接拉动引导农民投资农机1.5亿元以上。农机化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农机补贴政策的落实加快了农机化节本增效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步伐,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购机负担,从而调动了农民购置农机、用农机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三)农业机械化极大地节省了劳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机化新机具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在产量增加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将人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而替代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农村二、三产业或进城务工或从事多种经营,促进了农业的节本增效。
    (四)逐步形成健全的农机化服务体系,为农机的管理、推广、监理、培训和保养等服务提供了保障。察布查尔县目前包括乡镇场(中心)农机站、技术推广站在内的农机服务体系,在农机推广方面发挥了切实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察布查尔县农机化事业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打下了良好基础,但与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机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农机技术覆盖率不高,粗放型生产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农机结构装备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动力机械多,配套机械少;小型机械多,大型机械少;一般产品多,精品名牌少;粮食生产机具多,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特色新型机具少;粮食作物水稻机械化水平较高,经济作物甜菜、红花等收割机械化虽然有所突破,但仍处于起步阶段;经济作物、林、牧、渔及农产品加工机械化才刚起步。在农业生产的具体环节上,由于国内农机新产品研发缓慢和农机技术覆盖率不高等原因,察布查尔县目前只是在机耕、脱粒、排灌、初加工、运输等环节实现农业机械化,而在其他方面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如林果业机械的推广举步维艰,这一“短板”的局面难以在短时间得到根本改变,农机技术还无法覆盖农业的整个体系,导致全县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不高,农业还停留在粗放型生产阶段。
      (二)农机投入的相对不足,制约了农业装备水平的快速提高。近年来,虽然国家实行购机补贴政策,赢得了农民的欢迎,调动了农民购农机用农机的积极性,但是我们还是应该看到农机补贴力度与农民购买需求间存在的一些差异,以及地方财政对农机化发展资金的投入不足。也就是说,尽管农机补贴每年大幅度增加,可是仍然赶不上农民需求范围的扩大,农民对农机的需求量。经调查统计,察布查尔县农机化资金投入主要以国家政策性资金和农机化项目资金为主,地方财政缺少对农田机耕道路建设、大中型农业机械更新和农机化新技术推广等农民自身无力解决的问题的启动和引导资金投入。此外,信用合作社的信贷手续麻烦,费工费时,农民基本不采用,所以购机者一般都是通过自筹、向亲戚朋友集资等方式来购买农机的。
      (三)农机推广服务机制不够健全,农机服务工作得不到很好的开展和落实。目前乡镇厂农机站存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问题。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乡镇农机站人、财、物、事下放到乡镇政府管理,造成乡镇没管好,农机局管不了的局面,此外,农机技术专业人员培养远远跟不上农机发展的要求,后备力量不足形势严峻迫在眉睫。农机推广服务机制的不健全致使农机管理、保养维修、安全监理、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抗灾救灾、社会化服务等许多工作不能切实到位,制约了全县农机化发展。
    (四)农机方面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农机执法力度不强,限制了农机化发展。农机执法缺少法律依据,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一方面,道路交通执法人员要依法办事,查处“黑车非驾”,农用机动车的高覆盖面无形中加大了基层执法的难度;另一方面,农民又普遍反映农用车上路难,一辆驾驶证、行驶证、年审齐全的农用车,要上路还要缴纳强制保险、管理费等额外费用,这就需要政府出面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协调。另外,国家的农机化立法之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尤其是对农机化事业的促进、农机产品质量保证和使用安全等方面示范引导力度不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机化的发展。
    (五)农业机械化与劳动力转移的矛盾带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问题。农业机械化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劳动强度,在产量增加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把人力从农业劳动中解放出来,所以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力度,直接影响到农业机械化的推广。目前察布查尔县农民人均占有耕地不足2亩,而不够发达的二三产业能够吸纳的农村劳动力有限,大规模地推广农业机械化势必造成一些闲散农民,从而引发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将对农机化发展产生不小的影响。
      三、对策与建议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形成与发展,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察布查尔县农业机械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推动农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察布查尔县的农机化发展应当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围绕建设现代农业,以促进农民增收和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为目标,努力实现农机的科学发展,促进察布查尔农业的进一步腾飞。  
    (一)调整和优化农业机械化结构,推动农业做精做细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是“十二五”期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题。要加大农机化发展结构的调整力度,把握结构调整的方向,理清工作思路,按照“两个转变、四个发展延伸”的发展思路,实现由传统的农机装备向现代农机装备的转变,由农机化发展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实现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机械化发展延伸,由农业生产的产中向产前、产后机械化发展延伸,由种植业向畜牧养殖业机械化发展延伸,促进农机结构优化升级。农机化结构调整优化坚持四个结合:一是要与农机补贴相结合。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的导向作用,调整大中型机械与小型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机具、种植业和大农业所需机械的比例,引导农民购买科技含量高、复合作业性能强的农机具。二是要与农民的需求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迫切需要又适应农民购买能力的机械。三是要与农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做到农民种植什么作物,开发什么项目,我们就发展什么类型的机械。四是要与突出地方特色结合起来,要继续以畜牧养殖机械、林果业机械两个薄弱环节为突破口,狠抓畜牧养殖机械和生产的全程机械化。
    (二)加快体制创新步伐,促进农业做大做强
      1、实现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鼓励农民自愿流转土地,实施土地平整项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30多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现有的耕作模式极大地束缚了大中型农机的推广和农业机械的高效率,不利于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因此,必须要立足土地规模化经营来抓农业机械化,解决小田块与大生产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加快改革现有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在确保土地承包长久不变前提下,鼓励农民自愿流转土地,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让真正从事农业的人在农村发展,让已经非农转移的人在城镇发展,使不想种的田有人种,使想种田的人有田种,使农机大户、种田能手有可能集中大片土地实行规模经营,这样就为大型农机提供了用武之地,也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2、实现农村劳动力布局的创新,拓宽就业渠道,加快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农业机械化推广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安置程度。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加快小城镇建设,积极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使之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农民从土地上被转移出来,减少了直接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数量,相应增加了农业劳动力的自然资源占有量,为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推广农业机械、提高农民收入创造了条件,也为土地流转和集并创造了可能。
  3、实现农机服务机制的创新,继续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发挥好市场在农机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多渠道争取农机服务组织建设资金,大力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并引导服务组织合理布局,广泛开展代耕、代种、代收、代储以及土地承包,股份合作等项目服务,实现规模经营,形成新型农机服务产业链;以“平安农机”创建为契机,积极探索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机法规条例,加强农机执法力度,做到创建工作常规化、安全管理源头化、专项治理经常化、示范创建标准化、平安农机普及化,保证全县农机的安全生产;以“人才兴机”为目标,努力抓好农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和加强农机操作手和农机户的培训和教育,多层面、多渠道培养农机鉴定、推广、维修等方面专业人才,建立一支精干的专业技术队伍;以农民培训项目为依托,让“阳光工程”和“职业技能培训”落到实处,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和维修等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他们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解决农机人才力量不足的问题;以农机信息上网为平台,推动专业农机网络的建设,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提高组织化程度,降低农机服务成本,拓宽农机作业范围,促进农机服务向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培育和规范农机化技术信息等重要市场,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和及时可靠的信息。
    (三)建立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区,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
建议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新技术推广工作,应该列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明确相关部门责任。要通过政府行为,建立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区,做到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合力。如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农业部门应负责农艺技术,农机部门负责农机技术,达到良性融合。
    (四)加大对实施农业机械化的投入,认真落实各项政策
      1、优化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对机耕路建设的投入,建议政府应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内支出,争取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村通延伸工程、农田基本建设、农业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安排机耕路建设内容。通过一事一议奖补政策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建设机耕路建设。二是结合村村通道路,建立机耕道常效管护机制,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三是结合新农村规划,对机耕路、机库棚设施全面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制定激励措施,吸引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加盟,建设高性能的农机具维修站点和区域性骨干维修点。争取中央对机库棚、维修站的补助性投资。
      2、加大对农机化扶持资金的投入,设立年度农机化技术推广专项经费,对重大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给予基层农机技术推广系统事业经费保障,改善推广条件,提高工资待遇,设立培训经费,同时应对农机作业及农机燃油、新技术推广、农机化示范区、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给予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