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保障低收入居民日常生活

05.03.2015  16:31
          一是坚持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达到3.8%为警戒线,对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补贴。二是针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小学、初中、高中学生进行营养膳食补贴,并实施差异化补贴标准。截至目前,已向2803位城乡低保家庭中、小学生发放秋季学期膳食营养补贴142万元。三是针对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对全市低保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水价补贴,确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生活不受水价上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