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60名少数民族考生可赴内地高校“学艺”
2015年,内地高校支援新疆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艺术类协作计划(下称“协作计划”)招生60人,此项工作将与自治区2015年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就业培养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有意报考的考生可于3月27日至28日在新疆艺术学院报名、现场确认,3月29日至4月1日进行专业测试。
3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招办获悉,凡取得2015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并获得《2015年自治区普通高考艺术类(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报考证》(下称《专业测试报考证》)的考生,均可报考“协作计划”。
未进行普通高考报名的艺术团体考生,所在单位出具介绍函、由专人负责带队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公室集中报名,取得《专业测试报考证》后也可报考。
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就业培养招生及内地高校支援新疆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艺术类协作计划招生专业中涉及到美术类和音乐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统考并取得美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证或音乐类专业合格证后方可报考相关专业。
按照专业测试工作要求,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须交《专业测试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五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由招生院校办理专业测试报名登记手续;报名考试须按学校收费标准交纳相应的报名及专业测试费,食宿费用自理;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自备乐器(除钢琴外)。
中央美术学院绘画专业和中国画专业已在成都考点结束专业测试;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专业、西北大学考古学专业和文物保护专业、南京艺术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均不进行专业测试。
自治区招办提醒:报考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考生正式录取后,在入学前须与自治区文化厅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人员所需学费和住宿费由国家财政承担,考生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规定择优就业;报考内地高校支援新疆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艺术类协作计划的考生录取后,应按照院校招生章程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附:2015年内地高校支援新疆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协作计划统计表
序号 院校名称 专业名称 层次 计划数 招生对象 招生语种 学制 学费 备注
1 中央音乐学院 音乐教育 本科 3 限招 民考汉、双语班、 五年 8000元 预科
少数民族 民考民
音乐表演(小提琴) 本科 1 四年 10000元
音乐表演(单簧管) 本科 1 四年 10000元
2 上海音乐学院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本科 3 限招 民考汉、双语班、 五年 10000元 预科
少数民族 民考民
音乐表演(指挥) 本科 2 五年 10000元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民声) 本科 5 五年 10000元
3 中央美术学院 中国画 本科 10 限招 民考汉、双语班、 四年 15000元 预科
少数民族 民考民
造型艺术 本科 四年 15000元
艺术设计 本科 四年 15000元
4 北京电影学院 电影学专业电影学方向 本科 5 限招 民考汉、双语班、 见海报 见海报 预科
少数民族 民考民
电影学专业院线经营管理方向 本科 5
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 本科 4
动画专业 本科 6
5 北京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 本科 15 限招 民考汉、双语班、 四年 15000元 预科
少数民族 民考民
舞蹈表演(现代舞) 本科 四年 15000元
舞蹈表演(芭蕾舞) 本科 四年 15000元
备注:共计60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