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区残联认真学习《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
7月14日,克拉玛依区残联在四楼办公室举行专题学习,学习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区残联理事长严兰兰强调,任何宗教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都必须与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才能生存和持续,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既是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宗教本身发展的必然选择。要切实提高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以法律来明确宗教活动的界限,保障合法宗教活动的权利,确保宗教活动规范、和谐地进行。
区残联副理事长罗丽说:“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新疆的政治生态实际出发,对新疆的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实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细致梳理,其中也包含着对中央治疆方略、党和国家宗教政策、宗教工作方针的解读和思考,其重要性和战略意义不言而喻。宗教研究工作者必须认真领会、深入思考讲话精神。”
区残联工作人员马文广表示,当前,自治区党委坚守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的战略高地,长期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把工作的着力点和着眼点放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的同时,积极推进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工作实践。
区残联工作人员热孜亚表示,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表明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新疆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明确强调要进一步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在当前“去极端化”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区残联工作人员徐欣说:“爱国宗教人士应该带头作榜样,在解经、讲经时,给信教群众准确地解释关于勤劳致富、靠自己的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等内容,引导信教群众为美满生活而奋斗,引导信教群众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确立正信、远离极端,投身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建设美好家园中去,勤劳致富。”
大家纷纷表示,坚决反对宗教干预教育和极端宗教思想向各类人群渗透。要一方面保障和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正常宗教活动;另一方面坚决限制和打击非法教经、传经,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活动。动员信教群众树立公民意识、国家意识、守法意识,教育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通过这次学习,大家对“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的概念和行为有了更多更深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明确了任何宗教极端行为都被法律禁止、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任何宗教活动都必须受国家法律的规范,任何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及其收听收视和宣传行为都必须受法律规范。
(克拉玛依区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