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受贿被判刑15年 当庭表示不上诉

07.04.2015  12:45

宣判现场。

山东烟台中院7日上午公开宣判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受贿一案,季建业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被告人季建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2015年1月16日,该案在烟台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季建业于1999年底至2012年下半年,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季建业当庭表示知罪、认罪、悔罪,尊重法庭的依法审判,请求法庭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