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夫做菜不可口 妻子任性闹离婚

10.03.2015  11:47
  因嫌弃丈夫煮的饭菜不可口,妻子竟“任性”地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最终在法官的劝解下,“任性”的妻子撤回了起诉。

  家住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的女子阿竹,现年43岁,结婚已有12年,自从2003年跟丈夫阿福办理结婚登记后,便辞了工作,在家里当起了全职太太。然而,跟很多的全职太太不同,阿竹除了消遣、购物外,完全不用负责照料家里人的饮食起居,像买菜做饭这些家务活都由丈夫阿福负责。虽然丈夫阿福有时也会因此抱怨几句,但出于对妻子的疼爱,丈夫阿福一直包容忍让着。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外面奔波劳累的丈夫阿福渐渐对妻子偶有意见,两人也因此不时发生口角。

  在一次口角之后,妻子阿竹一气之下来到丰顺法院起诉要求跟丈夫阿福离婚。法院立案受理后,向丈夫阿福送达相关诉讼文书。

  在得知妻子要求离婚的情况后,阿福第一时间找来岳父,想让岳父从中了解清楚妻子阿竹起诉离婚的具体缘由。当阿竹父亲问及两人因何矛盾要求离婚时,阿竹竟对父亲委屈地说,阿福煮的饭菜不好吃,自己嫁过去这么多年阿福的厨艺也没长进,是故意“虐待”她,是不爱她的表现,既然阿福不爱她,那唯有离婚了。

  听完女儿的诉说,父亲意识到了女儿的不当之处,于是陪着女儿来到法院说明了情况。法官在了解情况后,从夫妻应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互谅互让等方面,引导阿竹正确处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最终在法官的劝导下,“任性”的阿竹撤回了对丈夫阿福的离婚起诉。



责任编辑:俞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