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寻妻16年 妻却削发为尼
感情不和负气出走
据了解,杨某与被告赵某1994年7月办理结婚登记,两人都是二婚,杨某还带了一个儿子在身边。结婚后,杨某发现赵某无法生育,便四处求医,可是到最后还是没治好赵某的病,夫妻二人为此很苦恼。杨某觉得既然没有孩子,那就希望赵某更加疼爱自己带到家里来的儿子。
可是结婚以后,赵某和杨某的儿子却没有办法融洽相处,加剧了夫妻二人的矛盾。终于,1998年,杨某在与赵某又一次争吵后离家出走了。
心灰意冷削发为尼
杨某出走后,一时不知道该去哪里,由于之前和丈夫的矛盾,再加上想起自己因盗窃罪入狱的前夫,杨某觉得自己这一生很不顺利。
想到这些,杨某觉得自己应该多做善事,最终,2000年,杨某皈依佛门,削发为尼,希望能远离尘世羁扰。每天打扫禅院,吃斋念佛,杨某的心渐渐沉静了下来。一晃时间就过去了,这十多年的修行让杨某最终觉得长伴青灯古佛才是自己最好的归宿。
久别重逢提出离婚
据赵某所说,这十多年来他一直在寻找杨某,四处打听妻子的下落,而妻子始终杳无音讯。十多年来,赵某也没有再婚。就在2014年的一天,赵某听乡亲说起妻子好像没有离开过叙永,就在叙永一座深山的庙里当尼姑。赵某听闻这个情况震惊万分,动身去看个究竟。没想到这座寺庙里的那个人,真的就是16年没见的妻子杨某。久别重逢的场面似乎不像大家想象中的那样,在赵某找到杨某后,早已与尘世了结的杨某提出离婚。
赵某非常气愤,他认为杨某离家出走的16年中他花费了很多财力和精力寻找杨某,所以他不希望与杨某离婚,如果杨某坚持离婚,那就要赔偿自己的损失。无奈之下,杨某将赵某告上法庭。
法官查明准许离婚
经叙永县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其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原、被告之间因性格不合,影响了夫妻感情,致使夫妻感情产生一定裂痕。1998年9月原告离家出走后双方开始分居生活,双方的分居时间已超过两年,现原告已皈依佛门,夫妻关系无改善可能,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规定,可以认定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主张,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俞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