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待人权反映国家涵养

26.12.2014  21:47

  近期,四则关于“人权”的消息引起国内外舆论对于“人权”话题的再度聚焦。第一则,12月18日,联合国大会负责人权事务的第三委员会以111票赞成、19票反对、55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由欧盟等60余个国家共同提交的朝鲜人权决议案;第二则,同在18日,联合国大会以129票赞成、53票反对、6票弃权,通过了题为“促进建立一个民主和公平的国际秩序”的决议草案,敦促国际舞台上的所有行为体建立一个以包容、社会正义、平等和公平、人类尊严、相互体谅、促进和尊重文化多样性,以及普遍人权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美国、英国、法国等53国投了反对票;第三则,《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期评估总结会议顺利召开,事实证明,中国在过去两年的人权工作成效显著;第四则,美国国务卿克里24日发表书面声明,要求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等人,并对中国人权表示关注。

  对比第一则和第四则信息,不难发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再度向第三世界国家高举起“人权”的虎皮大旗,高喊着“人权大于主权”的空洞口号,无视别国发展现状,以及司法主权和国家独立的现实,肆意干涉他国内政。与此同时,正如第二则信息体现的,在涉及到自身“人权”问题的决议上,它们却习惯性无视国际社会亟待建立一个以普遍人权为基础的“人权国际秩序”的需要,坚决反对“民主和公平的国际秩序”的成形。当然,这已不是美国人第一次反对“国际人权秩序”的建立了,它至今对联合国的几大主要人权公约都持不屑和排斥的态度……

  对于为何反对,美国人倒是不加掩饰,他们对人权委员会表示“该协议关于禁止虐待,任意杀戮和拘禁的规定不能适用于美军的军事行动”。除此之外,考虑到接连曝光的美军虐囚丑闻,以及美国国内愈演愈烈的种族对立现实,美国人确实不能签署这样的协议,否则美国政府该如何面对美国军人的暴行,该如何应对动辄蔓延至170多个城市的抗议骚乱,该如何处置停不下的“枪杀黑人”事件--弗格森事件后再度发生数起类似案件,最近的一起是发生在23日的警察枪杀18岁少年安东尼·马丁的案子,枪击地点距离弗格森案的位置仅2英里。但即便面对此种现实,美国人却仍旧能勇敢的向别国高喊口号关于“双重标准”技巧使用的最高境界也莫过于此了吧?

  相较于美国习惯高喊空洞的人权口号,一向讲究谨言慎行和脚踏实地做事的中国,却在不断地对本国“人权”状况进行了大幅的调整和改善。自2012年6月起,经国务院批准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正式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有效指导和坚强领导下,该行动计划得到了切实的贯彻执行,中国的人权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提升,对此,《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期评估会议从七个方面进行了概述:

  第一,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包括生存权、发展权,以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在内的多项权利都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第二,人民依法享有更加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主要体现在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互补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不断的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得到进一步的落实。

  第三,人权法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2014年9月,我国已实施242部法律、738部行政法规、9000部地方性法规,这都为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第四,少数民族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国家除了继续对少数民族推行倾斜性政策外,还在经济社会发展上,持续增加投入,以此来全方位的推进少数民族人权保障事业的发展。

  第五,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利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这包括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加大对妇女儿童权利的保护力度,以及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

  第六,人权教育培训与研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中国在人权理念的传播、人权知识的普及、人权教育的大众化和专业化水平提升等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

  第七,加强人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中国积极的参加联合国多边人权会议,与条约机构展开了广泛的具有建设性的对话。

  当然,虽然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发展,中国深知自身的状况依然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正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名照所提到的“人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权事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差异较大,发展中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这些还制约着我国人权保障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事故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多发,一些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存在,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实现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这是对中国人权状况很理性、很中肯、很客观、很准确的评价和定位。

  正因为有自知之明,中国才能深知尊重他国发展现实的必要,方能更知“宽于律己,严于待人”的不可。古人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放眼世界,有哪个国家敢声称自身的人权事业完美无瑕?又有哪个国家喜欢其他国家来对自己的人权问题指指点点?既然都存在于有人权瑕疵的现实中,一些国家为何不能专注于化解自身的人权困境,却要对他国的人权问题吹毛求疵?无视自身国内人权矛盾的加剧,却对一个人权状况显著改善的国家横加指责,这类国家缺少的,到底是国德还是缺国格呢?

  当然,中国无法苛求他国依照我们延续数千年的优良传统和习惯行事,但有对比方可知优劣,能自省才能求进取。正因为有某些国家“双重标准”下的丑行比对,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传统大国的沉淀、修养和内涵才能愈加清晰,中国坚持自己的国德、国品和国格的态度才能更加鲜明。

  简而言之,面对人权问题,到底是该空洞地喊着口号,借此向别国施压,还是专注于自身国内人权状况的调整和改变,这个选择的做出从根本上说,是一国历史、传统和文化等积淀的最终作用的产物,同时也将最终决定一个国家的长远发展和最终归处。中国无力改变别国的选择,不需勉强别国的态度,也不用仿效他国的做法。中国能做的,该做的,就是用自己接下来发展的优秀成果,来对那些质疑、批评和挑衅做出最强有力的回应和反击。最后,质疑者们也不妨参鉴下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面对克里的质疑所作回应:“中国是法治国家,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审理有关案件。我们奉劝美方好好反思和纠正自身存在的各种侵犯人权行为,而不是动辄借口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充当别国法官,侵犯别国司法主权和独立。”(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雷希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