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穴才能用好针 湖南一区一策治理重金属污染
湖南省政府去年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列入“一号重点工程”以来,以前所未有的重视,成立了湘江保护与治理委员会,由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亲自挂帅,整合政府及省直各部门的优势,在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部门联动的新模式。
湖南省启动了湘江保护与治理3个“三年行动计划”,将湘江流域重金属治理工作划分为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娄底锡矿山、郴州三十六湾和衡阳水口山等湘江干流五大重点整治区域,针对这五大重点整治区域的不同特点,探索实施“一区一策”新路子,并确定由不同职能部门进行指导。
同时,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得到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土部、水利部和其他国家部委大量政策与资金支持。
近年来,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共投入资金180亿元,淘汰退出涉重金属污染企业893家,仅今年就完成污染治理项目255个。由于措施得力,自去年以来,湘江干流和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断面水质重金属因子全部达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部门分工明确解难题
今年4月,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主持召开湘江保护与治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就挖掘省直部门政策优势和资金潜力、推进湘江流域治理提出明确要求:针对株洲清水塘重污染企业集中的特点,确定由省发改委牵头负责指导这一区域重污染企业的关停搬迁工作;根据衡阳水口山和湘潭竹埠港环境风险较大的特点,明确由省环保厅牵头负责指导衡阳水口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湘潭竹埠港重污染区整体退出;根据郴州三十六湾矿区生态破坏严重、饮水安全问题突出、河道淤积严重、尾库隐患等突出问题,明确由省水利厅牵头负责指导这一矿区整治工作;针对娄底锡矿山乱采滥挖、水土流失严重等特点,明确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负责指导娄底锡矿山解决工业企业整治及历史遗留问题。
根据湖南省政府决议,上述各省直部门积极对接相关市政府,及时提出相应的治理意见,切实承担起责任,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各牵头单位根据五大重点整治区域的具体情况,大胆探索,实施“一区一策”进行治理。
湖南省发改委指导株洲市积极对接国家老工业基地改造试点,将“一号重点工程”与产业转型、“两型社会”建设、环保创模、城市建设相结合,同时争取国家发改委支持,去年以来共发行湘江治理债券108亿元。
湖南省水利厅会同郴州市政府,就三十六湾矿区治理采取“休克疗法”,在矿区实施打非治违,砌墙挡石,拦河阻沙,清淤护堤,废水深处,覆土还绿。
湖南省国土厅指导娄底市政府突出抓好锡矿山区域复绿、遗留砷碱渣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避险安置等民生工程,矿区内两条重点河流青丰河、涟溪河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有望年底前全面完成。
湖南省环保厅指导衡阳市狠抓水口山有色循环产业园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园区发展与推动有色产业整治整合、化解区域环境风险隐患紧密结合,指导湘潭市政府推进竹埠港地区重污染企业整体退出,28家污染企业均已签订搬迁协议,近半数企业已经完成厂房、设备拆除工作。
省领导实地调研促进展
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近期分别对五大重点整治区域逐一进行了深入调研,督促相关区域及牵头单位加快推动综合整治有关工作。
8月25日,陈肇雄一行赴衡阳常宁市水口山地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在考察水口山历史遗留固废物项目时,陈肇雄要求有关部门迅速推广一批简单适用、见效快的技术,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在中国五矿金铜项目建设工地,陈肇雄要求企业从源头控制污染,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8月26日,在由湖南省发改、国土、环保、水利等省直部门和湘江流域8市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湘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座谈会上,陈肇雄强调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有力有序推进五大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湘江干流规模养殖退出工作,进一步推动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更好更快见到实效。
陈肇雄强调,湘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事关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当前,湘江流域综合整治已经具备了良好基础,面临着难得的机遇。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支持、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要全面拓宽融资渠道,坚持 “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方针,运用市场化机制督促企业加大治污投入。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要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根据不同区域特点,推进若干治污工程,一个一个落实到位,确保按期完成五大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规模养殖退出工作目标任务。
出席会议的湖南省副省长张硕辅指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科学规划,明确责任,精细服务,确保稳定,加快推进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同时要借助这一契机,推动养殖业经营主体、组织形式、养殖规模等创新发展,促进全省养殖业转型升级。发挥好政府、牵头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省直各牵头单位汇报了相关工作,湘江流域8市作了表态发言。